新京報訊(記者行海洋)3月8日,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。報告指出,過去一年,檢察機關堅持嚴的一手毫不放松,起訴故意殺人、搶劫、綁架等犯罪6.03萬人。
報告指出,檢察機關依法從重從快批捕、起訴駕車沖撞行人的樊維秋、校園持刀殺人的徐加金等極端惡性案件兇手,震懾犯罪、安定人心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命案積案攻堅,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發(fā)案超過二十年的命案,依法核準追訴336人,伸張法治正義。
依法懲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。常態(tài)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,起訴涉黑惡犯罪1.2萬人,起訴“保護傘”74人。依法懲治“黃賭毒”“盜搶騙”犯罪,起訴56.4萬人。從嚴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,起訴1268人。余華英伙同他人拐賣17名兒童被檢察機關依法起訴,法院判處死刑。起訴重大責任事故、危險作業(yè)等犯罪5290人,維護生產(chǎn)安全。
編輯 劉茜賢
校對 劉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