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訊(記者熊麗欣 閆沫琛)3月20日,“湖南一鄉(xiāng)村小學校長猥褻、強奸學生案”二審開庭。法院宣布,案件將擇期宣判。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家屬處獲悉,庭審時被告人徐某某仍未認罪,部分作案細節(jié)法院正在核查。
據新京報此前報道,2023年5月11日,湖南某鄉(xiāng)村小學2023屆六年級一學生告訴家長,自己在學校被校長徐某某親吻,該家長到學校經過詢問后發(fā)現,班里有多名女生遭徐某某不同程度侵犯。該家長取證后隨即報警。此后,該家長發(fā)現,除其女兒所在班級外,該校上一屆六年級(即2022屆六年級),同樣有兩名女生遭徐某某侵犯。
2024年5月,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,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以猥褻兒童罪,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決定執(zhí)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一審判決書顯示,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徐某某原系某小學退休教師,徐某某退休后,經當地教育局招聘,于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小學,擔任六年級班主任兼該年級語文教師 。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,徐某某利用擔任某小學校長、六年級班主任、語文教師身份,以背書、懲罰等為由,分別將5名被害人(均為留守兒童)帶至某小學三樓六年級教室隔壁房間,多次對上述被害人進行猥褻、強奸。事發(fā)時,5名受害女生均不滿14歲。
另據新京報此前報道,案發(fā)后,當地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多名相關責任人被免職。事發(fā)村小在當年暑假被撤并。此外,當地教育局出臺相關規(guī)定,要求所有的學校監(jiān)控由重點部位覆蓋改為全覆蓋。
3月20日,多名受害人家屬向記者表示,希望法院判決維持一審死刑原判。今年2月底,其中一名受害女生告訴記者,自己遭遇侵犯后,日常的生活和學習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,“自己總會想到以前的事情。我希望他(徐某某)可以受到最嚴厲的懲罰?!?/p>
編輯 甘浩
校對 李立軍